土地證遺失補辦需登報公告的依據(jù)是什么
1、到市國土資源局辦證登記查詢檔案,開具有關證明;憑證明到報社登報遺失聲明;見報后15天,權人攜帶身份證原件、檔案室出具的證明、已登載遺失聲明的報紙原件、房產證等相關資料到市國土資源局辦證登記,填寫具結保證書,重新申辦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(xù)。新的土地證需等7個工作日后領取。
2、契證需要到地稅部門補辦。憑查詢回執(zhí)登報聲明遺失作廢(刊明產權人姓名、房屋坐落、契證編號等);再憑刊載聲明的完整報紙、身份證、房產證、土地證和原契證存根復印件到市契稅征管申請補證。新的契證當場即可領取。
3、根據(jù)《房屋登記辦法》第二十七條規(guī)定:房屋權屬證書、登記證明破損的,權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換發(fā)。房屋登記機構換發(fā)前,應當收回原房屋權屬證書、登記證明,并將有關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。
土地證遺失登報及補辦流程材料咨詢電話:400-807-2030
登報微信:20127708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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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證遺失補辦流程及所需補辦材料如下:
1、補辦材料:
(1)查詢所遺失的土地證的登記結果資料。(到國土部門檔案室,并隨帶本人身份證)
(2)補辦土地證申請;
(3)填寫土地證遺失具結書;
(4)土地證復印件(加蓋出具復印件單位公章);
(5)登報聲明原土地證遺失的報刊一份;(持土地登記結果查詢單和具結保證書辦理)。
(6)土地權利人身份證復印件,須委托的應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,(個人土地證);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代碼證,法人、委托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;(單位土地證)
(7)委托辦理:
①夫妻關系代理(結婚證或能證明婚姻關系的戶口簿復印件)
②直系親屬關系代理(能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戶口薄復印件)
③監(jiān)護人關系代理(能證明監(jiān)護關系的戶口薄復印件)
④土地使用權人為單位(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,法人身份證明、授權委托書原件)
⑤其他關系代理:經公證的委托書(原件)
(8)房屋所有權證。(查驗原件/收復印件1份);
(9)說明他項權利狀況,是否有欺詐行為,并承諾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票;
(10)單位或村委會的證明;
(11)夫妻增加共有:結婚證復印件;
(12)地址變更:派出所提供的地址變更證明(原件)或加蓋市地礦權交易中心檔案章的地址變更證明復印件(原件);